实施“双证书”教育是高职高专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改革的趋势之一,电子商务专业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利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由国家人社部审定的“助理电子商务师”证书,对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起到很大作用,是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间“零距离”对接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院电子商务专业校内实训基地拥有国家助理电子商务师培训及鉴定资格,能承担学生专业技能考证和面向社会进行技术培训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助理电子商务师证
助理电子商务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商务” 专业资格,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申报条件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三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培训内容
助理电子商务师培训内容:常见网络工具的配置和使用,网页制作方法,HTML语言基础,病毒防治基础知识,网络商务信息的收集及整理方法,网络广告的特点及发布技巧,网络站点促销的基础理念,商务网站的建设及推广方法,网上单证处理,电子合同基础知识及身份认证,电子支付与传统支付的联系与区别,电子支付的安全协议。
鉴定考核方式:采用模块测试与综合考试相结合,学员每完成一个单元的学习,需参加阶段模块测试,所有模块测试合格,参加全国统一的综合考试,模块测试和综合考试成绩按比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可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模块测试:每章一次,分四个测试模块,除基础知识部分外,每模块均分为知识和技能两场考试,全部为上机考试。
综合考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技能考试两场,全部上机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全国统考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