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指南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2013年例外。
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
另: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决定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进行无纸化(机考)改革试点,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3年上半年(3、4月份左右开始报名)。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2.5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如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